「已經夠了……真的要懲罰的話,我一個人就夠了……」不要再讓勾陣為他這麼心疼、不要再讓紅蓮因為他而感到煩躁、不要再讓其他人為他這麼擔心,所有的事情,到這裡就結束吧!這場可笑的命運,就由他親手結束吧!他會用他自己的方法,讓一切都結束。

  然後,讓所有有關他的一切,都灰飛煙滅。

  原本他應該走上的路,早就應該離開這個世界而不是還有留戀的苟活著。

  也許這就是逆轉了天命所要付出的代價吧,活著不再快樂,承受著噬人的痛,然後還是必須要笑著……

  他很明白做出這樣的決定、這樣的事,會讓知道這事情的、所有關心他的人更加難過與傷心,但是如今他的承受力已經瀕臨崩潰,他別無選擇!

  五年前的他,因為沒有這樣的能力,所以要求爺爺替他完成;但是如今,他已非往昔那個菜鳥陰陽師,同樣的事情他已經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。

  所以不會有人知道。

  所以不會再有人傷心難過。

  他知道做出這樣的決定很傻很蠢,如果是以前的小怪一定會氣得直跳腳,然後說,「你可是個陰陽師啊!怎麼可以因為遇到一點挫折就放棄了呢?怎麼可以這麼垂頭喪氣呢?晴明的孫子。」

  「如果你在的話,我絕對不會放棄……」

  可是阿──你不在。

  也許他沒有那麼軟弱,卻也絕非堅強。五年了……現在的他已經不知道還能撐過幾個五年,如果說五年前踏入黃泉之時,他沒有發現自己那樣的情感,然後停下進入輪迴的腳步,也許如今的他不會這麼痛苦,可以再撐更久更久……

  但是他知道了,他發覺了。

  他知道了自己對紅蓮萌生的情愫,起初的他根本不願相信自己對紅蓮竟然抱持著這種情感,試圖扼殺掉這種『悖德』的情感,但是他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辦法拋卻對紅蓮的……愛。

  愛。

  有時候連他自己都覺得這個字眼用在自己身上很可笑,一個人類愛上了一個神將,一個對他不屑一顧的凶將騰蛇。

  就算他們有過曾經又如何?當一切都已經被遺忘之後,就已經什麼都沒了,剩下的是讓他不願忘卻的記憶,但是這記憶美好卻傷人,讓他在回憶的同時,也被傷得一顆心再無一處完好。

  他怨,卻什麼都不能說,只能保持緘默,讓那樣的無視一刀一刀切割自己;他恨,卻什麼都不能做,只能默默看著,讓那樣高大的身形一再挑起他們相處時的記憶。

  他用了五年的時間,把那張連歲月都無法雕碩的面容刻畫上自己的心版,即使看不見祂,也能夠憑著記憶描摹出祂的神態,一直支持著他努力下去的,就是記憶裡頭那個仍然會對著他笑、包容他的傻的紅蓮。

  然而今天,是徹底的夢碎了,想不起來曾經溫暖的笑容,剩下的只有讓人從骨裡泛起冷意的冷酷。

  其實說什麼只要紅蓮幸福就好,那不過是欺騙別人也欺騙自己的話,明明就很自私的想要擁抱啊……

  「好骯髒……」掩面,昌浩笑了,飽含自嘲的笑音是那麼的淒涼無助。

  其實因為不想讓紅蓮有一天知道這麼骯髒不堪的自己,所以選擇離開。說什麼為了大家,說穿了,他不過也只是為了自己罷了……

  又要再一次,毀約了。

  和彰子訂下的約定,他似乎永遠都不能實現。

@@@@@

  自從那之後,眾人似乎都感覺到圍繞在昌浩身邊的氣息變了,以往的壓抑似乎不再那般沉重,但是卻多了一分讓人不能理解的悲傷與……歉意。

  但是昌浩卻還是依舊笑著,究竟是什麼地方改變了,沒有人說得上來,就連彰子都無法從昌浩口中探出個所以然來,只能隱隱約約感覺到昌浩似乎暗自下了什麼決定,但是卻沒有人知道那決定究竟是好是壞。

  看著這一切的變化,晴明也忍不住開始擔心,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。」

  他的原意是讓紅蓮能夠透過和昌浩的小小互動想起些什麼,所以才會命令紅蓮要跟在昌浩身邊,原以為紅蓮的抗拒只是因為他要祂去接近一個孩子,天知道紅蓮會是這麼看待昌浩的存在,若不是勾陣一字不漏的將紅蓮對祂所說的話重複一次,他還真不曉得紅蓮眼中其實根本沒有昌浩。

  這樣,他還要拿自己的寶貝孫子來賭一把嗎?

  若是賭輸了,就是全盤皆輸。

  不讓紅蓮想起來,最後或許昌浩可以讓紅蓮再一次願意認他為主;但是如果硬是要讓他們倆繼續這麼糾纏下去,是不是最後只會讓兩人都受傷?

  這讓一向精明自信的晴明遲疑了。

  因為不論是昌浩還是紅蓮,都是他非常重視、非常重視的人和朋友,所以無論如何他都不希望他們任何一個受傷,但是這件事情就好像是雙面刃,似乎無論如何勢必都有人會受傷……

  苦惱地嘆息一聲,晴明對著出現在背後的紅蓮道,「紅蓮,說說看為什麼你想要恢復記憶,還有對昌浩的看法吧。」與其自個兒在這裡猜測,不如問當事人或許會比較妥當吧!

  皺了皺眉頭,紅蓮知道剛剛祂和勾陣說的話,勾陣一定會告訴晴明,雖然不願意讓晴明知道,但是為了套出勾陣的話祂才不得不說的,結果被那臭小子給打斷了。

  淨會壞事的傢伙。

  撇了撇嘴,紅蓮盤腿坐下,「勾陣不都告訴你了,還需要我再重複一次嗎?」

  「但是我比較想聽你說。」理所當然的回答。

  無言了半晌,祂才臭著一張臉不甘不願地說道,「我討厭被這樣瞞著的感覺,明明直覺就告訴我那是很重要的事情,可是他們一個一個嘴巴都比蚌殼還要硬,而那小鬼明明就是這件事情的源頭卻什麼都不說。還說什麼不知道比較幸福,我沒有擁有幸福的必要。」

  祂是騰蛇,是十二神將的凶將騰蛇,曾經犯下的罪行讓祂沒有獲得幸福的權利。

  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依舊歷歷在目,祂不能原諒自己竟然這麼容易就被控制,還傷害了給祂『名字』的晴明,差點讓十二神將都願意低頭認祂為主的晴明離開這個世界。

  祂不能夠原諒自己,所以祂不求任何人的原諒、不求任何幸福。

  祂是一把劍,一把斬除晴明面前所有敵人的利劍。

  祂的存在,僅只如此。

  所以什麼幸福什麼為了祂好,根本就是不必要的,拿著自以為是的關心來束縛祂根本可笑。

  「因為說不定失去的那段記憶,有什麼和你有關係、很重要的事情,所以我才會急著找回這段記憶。」紅蓮說出了真正追尋這段記憶的原因,「至於那個小鬼……我記得我說過了,我只會認你為主,不要以為他是你的孫子我就會認同他。」

  忍不住苦笑,「是這樣嗎……」

  原來想要找回記憶只是怕其中有和自己有關係,而不是因為想要知道祂和昌浩之間有什麼關係,「既然如此,紅蓮,以後你就不必隨時跟隨在昌浩身邊了,有什麼必須要你的我會告訴你。」

  這樣的安排或許會比較好吧?

  對昌浩和紅蓮都好。

@@@@@

  『當心有了縫隙,絕望就會悄悄滲進。』

  每當想起昌浩、想起他們和夜潮巫妖對決之前,昌浩和祂說的話,勾陣就會不住的自責自己,是自己太過遲鈍、還是他們都把昌浩想得太過堅強?

  沒有人想過昌浩會選擇這樣的路,而更讓人吃驚的是,他成功了。

  成功了,也失敗了。

  夜潮巫妖並不是昌浩無法應付的妖異,但是夜潮巫妖能夠侵蝕人心的能力卻令昌浩感到棘手。

  不是怕自己的心會被侵蝕,而是害怕紅蓮的心被侵蝕。

  五十五年前的事情傷得紅蓮太深,祂的自責他一直放在眼中卻無法說出一句安慰,他沒有資格、而祂也不需要……

  所以昌浩拒絕晴明讓紅蓮跟隨的提議,輕揚的淡笑隱藏著歉意與謝意,說了聲『我走了』,那時沒人想到,這就是昌浩最後的訣別……

  成功地,昌浩讓所有的人都忘記他曾經存在,在消滅夜潮巫妖之前,他將自己房間的所有物品搬到了一間郊外的房內,他說,他該是要搬出家中的時候了,要娶彰子,總是該先安排好許多事情;成功地,昌浩讓所有的人都忘記他曾經的承諾,在消滅夜潮巫妖之前,他找了個說詞,希望彰子能回到籐原家中等他歸來、等他來將她娶回家,讓她成為他的妻,於是,彰子回到了藤原家。

  一切都如同昌浩的計畫,順利地,進行著。

  但是任誰都沒想到,紅蓮竟然會在昌浩與家中的人辭別之後,默默地跟上,於是,一切卻也都失敗了。

  當夜潮巫妖帶有毒氣的銳利手爪刺穿了昌浩的胸膛,染了毒性的黑色血液飛濺之時,紅蓮被陷在黃泉中的所有記憶就這麼襲來,但是,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。

  身負重傷的昌浩落入了如同凶獸般的浪潮中,即使是玄武,也找不回那個讓他們認同的人。

  儘管不願意相信,但是紅蓮祭獻似地屠殺讓其他神將想不面對真相都不能,殺了夜潮巫妖,然後呢?昌浩不會復活過來,已經形成的星象也不會再被改變,所以一切都已經定案……

  回到了安倍家,沉重自責的情緒卻被驚愕所取代,因為十二神將沒有想到,昌浩竟然有能力讓所有京城內的人,都忘了他曾經存在。當時,晴明只是笑著和他們說,『夜潮巫妖這種小角色對你們來說果然很輕鬆』,卻完全沒有提到他最寶貝的孫子,昌浩。

  直到那時十二神將才恍然大悟,原來一切都是昌浩安排好的。

  被淨空的房間早在事情發生之前,就已經成了安倍家放雜物的儲藏室;回到了藤原家的彰子,繼續過著身為藤原氏長公主的生活。

  十二神將無法忘記那個從小看到大,明明同樣身為人類卻有著不可思議堅強的少年陰陽師,安倍昌浩。祂們沒有告訴任何人這被隱藏的真相,因為祂們知道昌浩這麼做是為了不讓關心他的人因他的選擇而難過,況且……祂們也自私的不希望,晴明悲傷。

  所有的人都忘卻了,只剩下祂們還記得,然而憶起了所有的紅蓮異常的冷靜,竟然沒有因為昌浩的死而神氣暴走,這或許才是讓祂們最驚訝的。只是那件事情之後,紅蓮將自己封鎖在異界,若不是晴明召喚祂,祂不會再出現。

  溫和的神氣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冷戾暴虐的凶將之氣、更加無語的沉默。

  安倍昌浩離開了,也帶走了許多歡笑,曾經已經改變的事情,又再一次被改變。

  只是這一次的改變,似乎只是把曾經錯誤的軌道修正,讓一切又回到了原本該有的走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完】

本篇故事就到這邊結束了,感謝各位同學的翻閱

複製貼上整理完之後就要開啟word檔繼續努力說好的生日賀文

靈感大神快來,讓我短篇的賀文在最短的時間被KO吧!(痛哭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星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